工作经历
曾以破产管理人主办人员身份办理多起破产清算案件,长期为江门某房地产企业、天河路商会提供常法服务。
01、主办广州某私募基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完成追缴股东出资,处理股东借款债权申报难题;
02、主办广州某国有 “僵尸企业” 出清破产清算一案,顺利处置企业名下多套未办证房产,以较高成交价格保障国有资金回笼;
03、代理三亚某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其因执行房地产开发商名下未办证商品房所产生的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
04、代理江门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理其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返修质量纠纷,在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程序中顺利保障客户维修主动权,促使房屋尽快出售回款;
05、代理河源某私立学校,处理其与县政府因土地出让合同对净地义务约定不明所产生的三通一平费用承担争议;
06、代理实际施工人,处理其与广州某国企因多项转包工程混同结算背景下所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07、代理佛山某建材集团,处理其与绿地、世茂、融创等房地产企业因甲供材料货款支付纠纷,并以债权人代理人身份参与后续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工作;
08、代理被执行人处理因高利贷引发的后续纠纷,并经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成功维持分配方案中关于发放唯一住房补贴的决定,成功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存权利;
09、具有为房地产企业、天河路商会等企业或组织提供常法服务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