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职务
曾任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
荣誉及奖项
担任律所团支部副书记期间,团支部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
民商事诉讼争议解决案:
01、代理某大型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案,案件开庭审理中,本代理人抓住对方证据细节瑕疵,成为案件的转折点,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02、代理某建筑公司与多人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代理某上市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均为客户达到良好效果;
03、代理谢某与广州市某镇经济社合同纠纷一案,为客户争取青苗补偿款百万;
04、代理刘某与黄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为刘某争取百万抚养费;
05、作为某人身损害案代理人,在证据薄弱的不利局面下,让被告承担百分百的过错责任,成功为受害者家属争取大额损害赔偿金;
06、代理某大型建筑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案件历时五年之久,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法与情的合理平衡。
刑事诉讼争议解决案例:
01、办理丁某强奸罪一案,该案在已开庭审理一次的情况下,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案件最终收获不起诉处理结果;
02、办理王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最终为王某争取获缓刑结果。
非诉类案例:
作为主办律师参与白云区某镇法律服务项目工作,积极解答各类继承类法律问题,并办理几百份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