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纠纷、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刘光明律师曾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进修国际关系学,取得上海财经大学 MBA硕士学位。刘光明律师取得国际经营学、工商管理学双硕士,有多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熟知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知识,尤其是企业经营战略的策划与构想、企业国际化运营策略制定以及企业文化与公司治理。2001年至2005年在日本东京留学,2005年至2010年在日本大生工业株式会社工作。主要客户包括:三菱重工、富士重工、住友重工、川崎重工、三井造船、日立电力、IHI、丰田通商等。
刘光明律师的执业领域包括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纠纷、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业务等。现今代理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纠纷、杭州合仲网络科技借款合同纠纷、富德财险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等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服务;为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了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法律意见书。同时,代理多起恒大系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纠纷系列案件,参与深圳柔宇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及其破产清算案件,代理新疆德沃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运维服务合同纠纷。
刘光明律师语言能力突出,擅长日语,熟悉英语;善于法律文书的写作与制作,具备中、日、英涉外法律翻译的(口译与笔译)基本功底。
毕业院校:日本城西大学国际经营学和上海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