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博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后于检察机关工作,任职于反贪、公诉等核心业务部门。2013年遴选至某省纪委工作,在职期间主办或参与了大量职务违纪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成为执业律师后,专业从事刑事相关业务,特别是在职务类犯罪辩护、经济类犯罪辩护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社会职务:
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辽宁省公安厅法律顾问。
01、某市副市长邢某受贿案;
02、某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孟某受贿案;
03、某市原副市长刘某受贿案,降档量刑;
04、某城商行行长顾某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等案;
05、某银行分行行长李某受贿案,降档量刑;
06、某企业负责人王某某涉嫌非法经营4500余万元,不起诉;
07、宁波某企业涉嫌非法经营,合规审查后不起诉;
08、某培训学校校长张某招生涉嫌诈骗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