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南京召开。
年会由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林业大学、北京瀛和(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财经大学联合承办。
来自全省高校、法院、检察院、税务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业等近200名学者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年会。
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金明主持年会开幕式。
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徐信武致辞,对本次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简要介绍了南京林业大学的发展情况。
南京林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柴涛修代表会议承办单位致欢迎词,向出席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腊生在会上做了“健全法规制度,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法治保障”的主题报告,为省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如何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指明了方向。
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京大学法学院肖泽晟教授代表会长陶广峰教授讲话。讲话指出,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和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研究会召开本次年会。
肖泽晟对本年度研究会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就会刊《金融与财税法律评论》第5辑的出版和收录论文情况进行了介绍,希望参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论文写作水平,并对研究会未来工作提出了期许与展望。
本次年会共收到论文103篇。在年会的主题研讨阶段,先后有15位参会代表围绕数字金融、财税法治以及二十大报告中有关金融与税务工作的论述进行分享与研讨,气氛热烈。
第一场 金融法理论与实务
年会论坛第一场由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金明主持。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程俊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三级高级法官鲍颖焱、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邹焕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周成、北京友恒(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思远、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徐宗杰、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赵靖媛、河海大学法学院阮曦晖八位学者先后对互联网金融的纠纷与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小额贷款等相关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主题发言。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征汉年、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华、南京仲裁委董黎明分别就以上问题和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第二场 财税法理论与实务
年会论坛第二场由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曹力主持。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李俊英、连云港市税务局谢丹、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自贸区分所主任夏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文达、徐州市国际税收研究会李麟、江南大学法学院赵峰、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刘可七位学者先后就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税收法定原则、配建保障房征税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
江苏税务局四级调研员王宏伟、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先军、江苏开放大学副教授龚万松分别就以上问题和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第三场 二十大报告学习与论文写作交流
年会论坛第三场由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田开友教授主持。
以“二十大报告学习与论文写作交流”为与谈主题,江苏省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歌、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泽晟、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康美、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教授高军、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华、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龚鹏程展开热烈讨论。
闭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曹力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肖泽晟介绍了论文评奖情况并宣读了对本次年会参会论文的作者进行表彰的决定。共有4篇论文被评为一等奖,15篇论文被评为二等奖,21篇论文被评为三等奖。
北京瀛和(南京)律师事务所(简介)
北京瀛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2号艺树家工场17楼(电梯自编号20楼2004室、2005室),由资深律师、银行法律专家、保险法律专家等组成,精通法学知识和金融学知识,形成了“资本、渠道、运营、业务”四维一体的业务模式,能够在银行、保险、信托、金融衍生品、不良资产处置等多个领域提供服务。并且已为众多银行、各大 AMC 等金融机构提供专业资产处置和金融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银行金融团队律师曾为紫金农商行、江苏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恒丰银行、东方资产、华融资产等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金融法律服务。
在品牌宣传上,瀛和南京与江苏广播电视集团合作,律师参与江苏新闻台以及FM101.1江苏交广网法制节目的采访,为大众普及法律知识并增加个人宣传。在每个律师个人执业发展上,针对于刚执业外地转所律师所内公共案源丰富,针对独立律师对个人的兴趣发展方向拓展客户。